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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招聘20名工作人员,4月30日前

市人社局说,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招聘20名工作人员,岗位包括医师和科研。即日起至4月30日进行报名。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、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报名。详见↓

一、 招聘岗位与职数

1、医师岗位,职数14名;

2、科研岗位,职数6名;

二、招聘对象与条件

1.医师岗位:硕士及以上学历,临床医学专业毕业,具备医师执业资格。在上级医师指导下,负责完成本专业规定范围内的医、教、研工作,参加值班、会诊、出诊等相关业务,独立工作能力强,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,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科研能力,能正确对待患者的合理要求。2010年(含2010年)之后毕业人员需获得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》或2009年(含2009年)之前聘任的临床医学类中级职称。

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、硕博导人员优先考虑。

2.科研岗位:博士。分子生物学、生物化学、基础医学、免疫学、病毒学等相关专业,有较强的科研和实验能力。

注:外省市社会人员,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(在有效期内)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。

三. 招聘办法

1.报名

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、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报名,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(附近照、学历学位证书、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)邮寄至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2901号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人力资源部,或发送至电子邮箱,并请注明:姓名应聘岗位。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。

2.资格审查

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,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。

3.笔试和面试

根据招聘岗位与职数,筛选应聘简历,按照一定比例,择优确定笔试和面试名单。笔试由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自行组织,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。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、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,可采取答辩、结构化面试、情景模拟、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,以主考官提问为主,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。

4.健康筛查

按照面试和笔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,根据招聘职数,按1:2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。体检必须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。

5.考察

由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组织考察,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、遵纪守法情况、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。

6.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

根据考核、体检、考察结果,对拟录用人员在“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”或“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”网站、其他网络媒体等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7天。公示无异议,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,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。公示如有异议、影响聘用的,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。

四、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

上述人员一经录用,其工资、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电话:转8389电子邮箱联系地址: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2901号邮编:单位主页: